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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成果转化平台与投融资机构业务合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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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响应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推进供给侧改革,中国电子学会于2015年上线科技成果转化平台(以下简称为平台),其功能涵盖科技成果需求填报、科技成果交易、在线洽谈、专家咨询、会员管理、项目管理、竞价交易、在线路演、技术价值分析、金融服务、众创空间、支撑服务等一系列服务及功能。为完善成果转化平台投融资业务,落实平台成果转化金融服务职能,迫切需要加强与投融资机构合作,为创新创业者搭建资金对接的桥梁。在此拟定与投融资机构合作方案,确定合作形式,规范实施方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合作目的

投融资是创新创业工作的核心驱动力,是平台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重要环节,科技成果转变为现实生产力离不开资本的运作,因此投融资机构入驻平台不但可以为广大创新创业者搭建获取资本支持的快捷通道,也可以为投融资机构提供高新技术投资的优质资源,在完善平台服务链的同时也为投融资企业起到广告宣传作用。

二、合作机构

  科技型企业发展阶段包括种子期、初创期、成长发展期以及成熟蜕变期,企业在不同发展阶段运用资金的特征不同,故在投资机构的选择上具有差异性,为满足不同方式的资金需求,希望合作机构包括:银行、信托机构、保险公司、风险投资机构、天使投资机构、科技企业孵化器、金融租赁公司等。

  三、合作内容

主要以入驻平台的形式合作,具体事项如下:

1.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免费入驻平台融资板块;

2.投融资机构在平台展示单位简介、成功案例等宣传资料;

3.投融资机构在平台展示其开展的投融资业务;

4.投融资机构可以为融资方提供线上咨询服务;

5.共享平台科技成果资源,投融资机构可以对成果持有人进行线上咨询;

6.平台对投融资机构无强制业绩要求。

其他有利于“双创”工作及双方合作的内容后续可进一步商定落实。

四、入驻平台方案

在平台融资机构版面开展投融资业务,与平台合作的投融资机构可以在平台相应版面展示企业信息,具体如下:

1.企业概况;

2.企业业务介绍;

3.成功案例;

4.咨询服务。

后续可商议开展其他服务和功能,以完善平台金融服务职能,提高成果转化效率。

五、其他事项

1.具体合作事项将签订合作框架协议;

2.若对合作方案有异议可进行商议;

3.其他合作他事项后续可签订相关补充协议。

电话:(010)68291902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南路普惠南里13号楼 

中国电子学会